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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原汽车西站加油站搬迁项目(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为泰兴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下属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9日,主要负责人为尹忠平,经营场所位于泰兴市S334省道南侧(姚王镇),坐南朝北,占地面积3898m2。现有经营范围:汽油、柴油。加油站共8人,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尹忠平,安全员为刘怀生,加油工:凡霞、顾娟、杨文凯、黄云、钱娜,站房收银员:吕淑美。原汽车西站加油站搬迁项目(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完成建设内容:占地3898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1468.16平方米(2层);油罐5只:2只30立方米柴油罐、1只20立方米95#汽油罐、2只20立方米92#汽油罐),V汽总=60立方米,V柴总=30立方米(折半计算),V总=90立方米(折算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版)表3.0.9加油站的等级划分(V总≤90立方米,V柴单≤50立方米,V汽单≤30立方米),该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加油机6台(每台4支加油枪);配套建设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 |||
| 评 价 结 论 | 根据前述安全评价结果,对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本报告对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从以下几方面作出结论: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安全条件符合建设项目安全需要。 加油站内部设施与周边建筑物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要求。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采纳情况和已采用(取)的安全设施水平: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已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逐一进行了落实,其中该站于2020年10月29日经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泰住建消验字〔2020〕第YS095号),2020年10月11日取得江苏华云防雷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合格证(NO.2020070358),加油机于2020年9月11日经泰兴市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定证书,安全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试运营阶段试用,安全设施如报警、静电检测器、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等运转正常,均达到设计要求。 (3) 建设项目试运行中表现出来的技术、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安全水平: 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为扩建加油站,建设项目的技术、工艺是成熟可靠的,装置、设备(设施)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其他: ① 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模确定合理,油品供应有保障,企业已具有相应资质,属合法经营企业。 ② 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经过了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已经培训,持证上岗。 ③ 企业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并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 ④ 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投入到位,符合相关要求。 ⑤ 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经过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结论为符合要求。 (5)经现场检查表分析评价,结合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加油站已整改到位,本报告认为: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经营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泰兴市十里甸加油站有限公司项目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条件,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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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成员 | 朱庆林 | 0800000000102544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袁小群 | 100000000010011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 朱鑫 | 1500000000302441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 黄娟 | 1500000000302368 | 三级 | 项目组成员 |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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