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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泰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车间节能技改项目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作者: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 发布于:2025-07-31 点击量:83

机构

名称

江苏古天乐太阳集团城入口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名称

南通泰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车间节能技改项目变更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南通泰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泰仓农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1月19日,企业于2022年01月11日更名为南通泰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仓科技”)。

泰仓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鲍明路,注册资本380万元,企业占地面积71783m2,位于如皋市石庄镇绥江路8号(如皋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82MA7GTFGH4X;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现有员工48人,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任命张健为安全总监,陈春燕为专职安全员。

企业现有产品及规模为:年产450吨N-环己基脲和年产400吨聚氨酯类,根据《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规则》(DB32/T3956-2020)、《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苏安监[2017]177号),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黄色一般风险。

为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泰仓科技公司拟对生产车间部分设备进行更新和布局调整:主要为在车间内外增加聚氨酯项目的部分设备,如双锥干燥机、接收槽、溶解釜、溶解罐、制冷机等,将原先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替换,使工艺设备安全度更高。鉴于此,泰仓科技公司拟实施聚氨酯车间节能技改项目。

泰仓科技公司于2025年2月将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材料等,填报和上传至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25年02月22日平台反馈“未通过校核”,视为本项目无需立项(详见附件截图)。

泰仓科技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便企服务的通知》(通行审[2019]9号)中“7.明确化工企业变更管理要求”,本项目按照(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关于变更管理的要求严格实施变更管理。

本次变更主要包括:(1)生产车间部分设备位号、用途、型号调整;(2)聚氨酯车间干燥间新增溶解箱、T80新增设备,SC产品(DM100悬浮液)新增助剂溶解装置;(3)T80工序中,甲苯母液负压蒸馏改常压蒸馏;(4)危险品库中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最大储存量增加,取消硫酸储存,增加二甲胺储存;(5)丙类仓库中产品CHU、T80、TDIDimer、DM100的最大储存量增加,辅料尿素的最大储存量增加;(6)新建氟利昂机组代替原有氨制冷机组。

本次变更不涉及改变企业原有各产品生产规模、品种。泰仓科技公司现有产品有CHU、T80、PBMDI、TDIDimer、DM100;中间产物:氨气;副产:氨水(浓度小于10%);使用到的原、辅材料有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苯酚、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甲胺、丙酮、催化剂(改性氧化锌)、己内酰胺、环己胺、尿素、硫酸、液氨、氮气、液碱、葡萄糖、PAM、PAC等;本次变更拟采用氟利昂代替原有氨制冷。

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氨、甲苯、二甲胺、丙酮、环己胺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本次变更实施前后,企业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评价

结论

本次变更不涉及改变企业原有各产品生产规模、品种。

泰仓科技公司现有产品有CHU、T80、PBMDI、TDIDimer、DM100;中间产物:氨气;副产:氨水(浓度小于10%);使用到的原、辅材料有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苯酚、甲苯、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二甲胺、丙酮、催化剂、己内酰胺、环己胺、尿素、硫酸、液氨、氮气、液碱、葡萄糖、PAM、PAC等;本次变更拟采用氟利昂代替原有氨制冷。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氨(序号2)、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序号317)、苯酚(序号60)、甲苯(序号1014)、甲苯二异氰酸酯(序号1017)、二甲胺(序号354)、丙酮(序号137)、环已胺(序号942)、硫酸(序号1302)、氮[压缩的](序号172)、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序号1669);企业不涉及剧毒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版)》,氨、甲苯二异氰酸酯属于高毒物品。

根椐《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辨识,企业不涉及各类监控化学品。

根椐《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版)》,甲苯、硫酸、丙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氨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企业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氨、甲苯、二甲胺、苯酚、甲苯二异氰酸酯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甲苯、二甲胺、丙酮、环己胺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介质;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CHU、T80、PBMDI、TDIDimer、DM100、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苯酚、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催化剂、已内酰胺、尿素、葡萄糖、PAM等属于丙类火灾危险性介质;氨水、硫酸、液碱、PAC、氟利昂等属于戊类火灾危险性介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的要求,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依据《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9]109号)的要求,企业危险品库属于高危储存设施。

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年版),企业产品CHU、T80、PBMDI、TDIDimer、DM100均属于可燃性粉尘,本次变更中SC生产车间DM100粉体投料区域属于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为爆炸性粉尘环境22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次变更不属于限制类、淘汰和禁止类项目。根据《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本次变更不属于限制类、淘汰和禁止类项目,符合要求。

泰仓科技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生产,根据《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79号令修改)》(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4年版)》,泰仓科技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适用行业,但其危险化学品设计使用量未达到规定数量,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89号令修改)》(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泰仓科技公司最终产品CHU、T80、PBMDI、TDIDimer、DM100、氨水(小于10%)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企业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南通泰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车间节能技改项目在建成后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其次还存在粉尘危害、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有害因素。本项目通过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上述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南通泰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聚氨酯车间节能技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建设项目所采取的措施能满足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建设项目存在的风险在可接受程度范围。

职务

姓名

职称

学习专业

资格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杭有锋

注安

电气

1700000000200499

项目组成员

邹井全

高工

安全

0800000000204968

刘  斌

高工

化工工艺

1100000000201308

高菲菲

注安

化工工艺

1700000000200355

杨  湧

高工

自动化

1600000000200457

朱  鑫

注安

化工机械

1500000000302441

 

 


 

影 像 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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