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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泰州威德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性天窗总成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泰州威德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又名江苏德福来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昌东路南侧,成立于2012年05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法人代表兼主要负责人许俊生,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轿车智能天窗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有员工350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 企业原项目为年产10万套轿车智能性天窗项目,随着市场的扩大,企业逐步进行了技术改造,现达到年产100万套轿车智能性天窗。在技术改造和产能扩大的过程中,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安全“三同时”的要求进行。为完善安全管理,企业对现有已投产,产能达到年产100万套轿车智能性天窗的智能性天窗总成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泰州威德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80万元,组织实施智能性天窗总成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购置天窗PU包边模具、聚氨酯高压发泡机、机器人铆接设备等主要设备153台套,利用原有厂房和公用设施,对智能性天窗制造项目进行改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智能性天窗100万套的生产能力。 | |||
| 重大危险源情况 |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脱模剂(3320)(序号2828)、玻璃清洗剂(序号2828)、正庚烷(序号2782)、底涂剂(序号2828)、底胶(序号2828)、乙醇(序号2568)、甲苯(序号1014)、环己酮(序号952)、天然气[富含甲烷的](序号2123)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项目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料天然气虽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但依据苏安监〔2010〕177号规定,燃料天然气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范围。但因为天然气属于易燃气体,本报告参照相关标准对其危险性进行辨识分析、计算,并提出对策措施。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甲苯、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存在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容器爆炸、其他爆炸、物体打击、灼烫、高处坠落、中毒与窒息、粉尘危害、噪声危害、辐射等危险有害因素 | |||
| 评 价 结 论 | 综上所述,泰州威德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能性天窗总成技术改造项目采取了安全设施设计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设施,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具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条件。 | |||
| 项目组成员 | 刘斌 | 1100000000201308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杨湧 | 1200000000301386 | 二级 | 项目组成员 | |
| 邹井全 | 0800000000204968 | 一级 | 项目组成员 | |
| 杨扣华 | 0800000000102522 | 一级 | 项目负责人 | |
| 影 像 资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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